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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節能減排實施方案》已經印發。方案提出,實施主要污染物減排工程。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積極推進火電行業超低排放。在落實《山西省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進計劃》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其他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煤電行業落后產能,嚴格執行《山西省“十三五”期間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推進計劃》(晉電改供給辦發〔2017〕2號)。全文如下:
山西省節能減排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確保實現我省“十三五”節能減排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按照省委“一個指引、兩手硬”工作思路和要求,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實施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實現經濟發展與能源節約雙贏,推動形成節能綠色發展新方式。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3010萬噸標準煤以內。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要在2015年排放量的基礎上削減17.6%、18.0%、20%和20%。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要達到4.75萬噸、0.61萬噸、22.4萬噸和16.3萬噸。
二、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三)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深入實施“山西制造2025”,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支持重點行業改造升級,發揮技術改造調整傳統優勢產業結構的核心作用,圍繞智能、信息化建設等重點領域,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和高新技術改造提升產業,提高先進產能比重。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以“互聯網+”為手段,推進云計算、互聯網、虛擬仿真等推廣應用和改造升級,到2020年,互聯網與傳統優勢產業初步融合,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水平明顯提高。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創建綠色園區、綠色工廠,培育綠色產品,推進國家級工業綠色發展試點。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抓住處置“僵尸企業”這個“牛鼻子”,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對電力、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煤炭、印染、造紙、制革、染料、焦化、電鍍、制藥、農副食品加工、酒和飲料等行業中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企業和產能,要依法依規有序退出。(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等配合)
(四)加快新興產業發展。大力發展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現代煤化工、信息產業、現代醫藥等七大戰略性新型產業,推動新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推進大數據發展應用,加快實施“云聚山西”“云惠山西”“云殖山西”和“云安山西”四大工程,全面建成全省一體化的“智慧山西”大數據中心。推動節能環保產業集聚化、規?;l展,培育一批具有國內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技術咨詢、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計量認證等專業化服務。開展節能環保產業常規調查統計。到2020年,全省戰略性新型產業年均增速力爭保持在15%左右,培育100戶銷售收入超50億元的骨干龍頭企業,建成40個產業鏈完善、創新能力強、特色鮮明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園區),全省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1000家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牽頭,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等配合)
(五)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加強煤炭清潔、安全、低碳、高效開發利用,推廣使用優質煤、潔凈型煤,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大力發展風電,積極發展太陽能發電,有序發展水電、天然氣發電和生物質能發電,合理開發地熱能資源,增加清潔低碳電力供應。優化能源消費結構,逐步減低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消費比重。到2020年,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至8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5%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牽頭,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等配合)
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六)加強工業節能。在主要耗能行業開展能效對標活動,引導重點用能企業對比先進,逐步帶動行業整體能效水平提升。推進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推廣工業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進一步規范建設標準和驗收標準,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融合發展,提升工業生產效率和能耗效率。到2020年,工業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和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電力、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力爭達到或接近國內先進水平。推進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工業園區的應用,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標納入工業園區考核體系。(省經信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等配合)
(七)強化建筑節能。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及執行質量,開展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設示范,推廣建筑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率,深入開展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建設,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提高到50%。深入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提高綠色建材在建筑中的應用比例。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引導扶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園區建設,到2020年,全省11個設區城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力爭達到15%。鼓勵各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采取PPP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努力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老舊小區宜居綜合改造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不斷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熱能、工業余熱等應用形式。(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林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配合)
(八)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加快推進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組合效率,推廣甩掛運輸等先進組織模式,提高多式聯運比重。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推進“公交都市”創建活動,鼓勵發展城市慢交通系統,到2020年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30%。優化交通運輸能源消費結構,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環保運輸裝備,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進一步提升交通運輸能效水平,支持加氣站充電站等配套設施建設。嚴格實施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準入制度,鼓勵淘汰老舊高耗能車輛。發展智能交通系統,建立公眾出行和物流平臺信息服務系統。加強交通基礎設施生態保護,將生態保護納入交通建設全過程管控。開展綠色公路示范創建活動,實施廢舊路面材料循環利用和排放不達標鍋爐改造工程。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實施全省干線公路揚塵污染防治和服務區污水深度處理工程,加強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強化對交通運輸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組織開展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推廣應用節能減排新技術、新產品,建設綠色技術服務平臺。推進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替代、機場地面車輛“油改電”、新能源應用等綠色民航項目實施。推動鐵路編組站制冷/供暖系統的節能和燃煤替代改造。(省交通運輸廳、太原鐵路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配合)
(九)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發展綠色倉儲,建設綠色物流園區,加強倉庫建筑創新與節能減排技術應用。推廣節油技術和綠色節能運輸設備,鼓勵配送企業使用新能源汽車、經濟型節油車、輕量化起重搬運設備。積極研發和推廣可循環利用、可降解的新型包裝材料,鼓勵使用綠色循環低碳產品。推動流通企業、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等利用銷售配送網絡,建立逆向物流回收體系,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逆向物流網點布局,提高運營效率。引導流通企業按照綠色商場行業標準(SB/T11135-2015)要求,樹立綠色經營理念,以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為方向,建立長效機制,進行節能改造,推廣使用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創建一批集門店節能改造、節能產品銷售、廢棄物回收于一體的綠色商場。推進綠色飯店建設。(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旅游發展委、省質監局等配合)
(十)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推動城鎮燃氣管網向農村延伸和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鼓勵使用生物質可再生能源,推廣液化石油氣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省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鼓勵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配合)
(十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公共機構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進行用能托管。2020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別比2015年降低10%和11%。推進能源資源消費統計、能源審計、監督考核,完善公共機構能耗基準和公開能源資源消費信息制度。開展公共機構節能試點示范,完成61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公共機構率先淘汰老舊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省直機關以及納入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備案范圍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公共機構率先淘煤,率先使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清潔能源提供供電、供熱/制冷服務。(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財政廳牽頭,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配合)
(十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根據國家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落實各級節能主管部門監督管理責任,嚴格考核問責。推進重點用能單位建設能源管理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認證工作。嚴格執行能源統計制度,健全能源消費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強化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推廣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進一步完善能源計量體系。落實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制度,依法按時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依法開展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開展達標對標和節能自愿活動,在主要高耗能行業建立能效“領跑者”制度。鼓勵企業完善促進節能降耗的生產工作機制,將節能降耗理念融入研發、生產和管理每個環節,引導企業主動承擔節能綠色發展的社會主體責任。(省經信委牽頭,省統計局、省質監局、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等配合)
(十三)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組織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推進鍋爐生產、經營、使用等全過程節能環保監督標準化管理。“十三五”期間燃煤工業鍋爐實際運行效率提高5個百分點,到2020年,新生產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開展鍋爐節能環保普查整治。開展電梯能效測試評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等節能技術的集成應用。繼續實施電機能效提升工程。嚴格執行強制性電機能效標準,加大落后機電設備檢查淘汰力度,嚴禁企業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電機;鼓勵新增電機生產能力全部生產高效電機產品,新改擴建項目選用電機全部采用高效電機及拖動設備。推進配電變壓器能效提升工程。按照《配電變壓器能效提升計劃(2015-2017年)》有關要求,對全省電網公司和工業企業在用配電變壓器中,列入淘汰范圍的高耗能配電變壓器,逐步退出應用,全面提升我省配電變壓器運行的能效水平。積極申報工業節能裝備推薦目錄,鼓勵工業節能裝備產品的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推廣高效換熱器,提升熱交換系統能效水平。(省質監局、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配合)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四)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污染物排放。推進列入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的太原、陽泉、長治、晉城4市,以及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臨汾、晉中2市(以下簡稱“4+2”城市)為我省首批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城市,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4+2”城市劃定“禁煤區”,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務。加快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利用城市和工業園區周邊現有熱電聯產機組、純凝發電機組及低品位余熱實施供熱改造,加快城市集中供熱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高11個設區市及縣城集中供熱普及率。加大燃煤鍋爐淘汰力度,所有縣城建成區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面“清零”;11個設區市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結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施行業、區域、流域重點污染物總量減排,在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源頭防控,黃河干流沿岸要嚴格控制煉焦、化工、制藥、有色冶煉、化纖、紡織印染等項目水環境風險,省內其他河流也要根據水環境功能要求,嚴格控制重污染行業和高風險項目布局。針對焦化、化工、制藥、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酒和飲料制造、制革、電鍍、有色金屬、煤炭采選、黑色金屬采選等重點行業,開展行業清潔生產水平和污染治理現狀的基礎調查與評估,制定并實施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加快清潔化改造。推進城市建成區現有鋼鐵、焦化、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制藥、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逐步推進城市產業布局優化和升級替代。(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牽頭,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等配合)
(十五)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嚴格執行污染物排放標準,強化工業污染源對標治理,以火電、鋼鐵、水泥、焦化、平板玻璃、化工、紡織染整、制革及毛皮加工等行業及燃煤鍋爐為重點,推進全面達標工作。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工業集聚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污染治理。嚴格環境準入,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高污染排放行業及環境承載能力弱的區域實行新增量和減排量1暶1.5或更高比例置換。結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繼續推行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逐步擴大總量減排行業范圍。以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持久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物為重點,實施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工業特征污染物削減計劃。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加快推進化工、印刷、工業涂裝、電子信息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強化環評管理。新建項目應按照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約束機制的要求,嚴格執行準入管理。建立新建項目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強化改善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制定并實施落后產能淘汰方案,依法淘汰落后產能。加強工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推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等配合)
(十六)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全面推進移動源污染排放控制,適時執行國家最新車用汽油、柴油標準,推進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油罐車、氣罐車等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加強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和油品質量監督執法。嚴格機動車登記管理和檢驗,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加強黃標車路面管控。加速淘汰黃標車、老舊機動車、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機械、農業機械。逐步淘汰高耗油、高排放民航特種車輛與設備。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建設和運行監管,推進現有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深度處理和中水回用設施建設和完善,開展服務區水資源循環利用改造試點。到2020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全部達標排放,污水全部再生利用的服務區達到全省已運營服務區的10%。加強船舶與碼頭污染控制,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編制實施碼頭、裝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轉運及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廳、省質監局牽頭,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等配合)
(十七)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完善配套管網,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嚴格執行污水排放標準,加強運行監管,實現污水處理廠全面達標排放。加大對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網的改造力度,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強化農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鎮管網延伸、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等多種形式,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廁。促進再生水利用,加快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
強化污水處理廠污泥安全處理處置,杜絕二次污染。到2020年,全省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和95%,11個設區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全省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垃圾收運體系,推進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與無害化處理,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推進農村垃圾治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到2020年,太原市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其他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50%以上。90%的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處理。加大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力度,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強化民用散煤管理。對于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無法實施整村拆除和集中供熱及氣化改造的城中村、城邊村,鼓勵開發利用太陽能、熱泵(水源、地源、污水源)、工業企業余熱等能源。未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的區域,大力推廣優質煤等清潔燃料置換。(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煤炭廳、省質監局牽頭,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配合)
(十八)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刂妻r業面源污染,制定并實施全省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嚴格控制農藥使用,推廣以配方肥應用和施肥方式轉變為重點的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2020年,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超過40%,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超過30%。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到2020年,全省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3000個。加大秸稈資源化利用,建立逐級監督落實機制,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強化秸稈禁燒。防治畜禽養殖污染??茖W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規?;笄蒺B殖場(小區)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提高畜禽養殖糞污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省農業廳、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配合)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九)全面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加快對現有園區的循環化改造升級,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對綜合性開發區、重化工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不同性質的園區,加強分類指導,強化效果評估和工作考核。到2020年,國家試點的太原不銹鋼產業園區完成循環經濟標準化體系建設,實現循環化改造。省級重點推進的循環化改造示范園區取得明顯成效。(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省經信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等配合)
(二十)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等城市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利用餐廚廢棄物轉化為沼氣、提煉生物柴油、工業油脂、固態有機肥、液態微生物菌劑等能源資源產品。加快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關鍵技術的研發,開發多渠道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途徑。推進太原、大同等集約化、規范化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配合)
(二十一)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鼓勵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加大大宗工業固廢資源綜合利用,加快再制造重點技術研發與應用,開發出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再制造技術,推動我省再制造產業發展。研究探索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推廣工業用水清潔生產技術。(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商務廳、省環保廳、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配合)
(二十二)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脫硫石膏、冶煉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建設朔州市國家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基地。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大力推動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規?;B殖場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各類沼氣工程和燃煤耦合秸稈發電工程。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0%左右。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省經信委、省農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廳等配合)
(二十三)加快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融合發展。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建立線上線下融合的回收網絡。探索在試點城市逐步建設再生資源回收交易平臺及“互聯網+”的回收新模式。鼓勵相關行業協會、企業自主建立區域性、行業性的再生資源在線交易系統。在開展循環化改造的園區建設產業共生平臺。(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等配合)
六、實施節能重點工程
(二十四)節能重點工程。推進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余熱暖民、綠色照明、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能量系統優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等節能重點工程,實現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形成800萬噸標準煤左右的節能能力。推進燃煤電廠節能改造,重點對30萬千瓦級以上火電機組實施綜合性、系統性節能改造。(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配合)
(二十五)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積極推進火電行業超低排放。在落實《山西省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進計劃》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其他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煤電行業落后產能,嚴格執行《山西省“十三五”期間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推進計劃》(晉電改供給辦發〔2017〕2號)。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強化工業污染源對標治理,以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推進全面達標,建立企業排污臺賬,從嚴處罰違法排污行為,重點排污單位全面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實時監控污染物排放情況。加快推進“煤改氣”和“煤改電”。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原則,“宜氣則氣、宜電則電”,推進燃煤鍋爐“煤改氣”和“煤改電”。加大氣源、電源的保障力度,開拓氣源,支持管道氣、液化天然氣(LNG)、壓縮天然氣(CNG)等多種方式、多種主體供應。完善應急調峰設施建設。(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等配合)
(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加強全省城市、縣城和其他建制鎮生活污染減排設施建設,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實施城鎮污水、工業園區廢水、污泥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工程,將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全部提高到一級A,推進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各類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加快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現有規?;笄蒺B殖場(小區)要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等配合)
(二十七)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試點等專項行動,國家試點的太原不銹鋼產業園區實現循環化改造;重點圍繞粉煤灰、煤矸石、脫硫石膏、冶煉廢渣等工業固體廢物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可利用廢氣、廢水、余壓、余熱等進行綜合利用,建設一批資源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加快朔州市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在全省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規范、回收方式多元、重點品種回收率較高的回收網點,對再生資源進行規范化的交易和集中處理。培育10個再生資源回收骨干企業,行業規?;洜I水平大幅提升,技術水平顯著提高,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基本形成。完善再生資源和垃圾分類回收體系,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回收網絡,推進重點再生資源回收和規?;?加快推進太原、大同、晉中3個國家級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工程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等配合)
七、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八)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示范推廣。加快節能減排科技資源集成和統籌部署,繼續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大科技產業化工程。突出源頭減排,提高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支持煤電污染物處理、水污染防治及污水再生利用、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與資源化、環境監測、預警與污染控制等共性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加強高效煙氣污染物處理和余熱回收一體化、廢棄物循環利用、水污染防治及污水再生利用等成熟適用共性關鍵技術示范。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完善節能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發布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組織實施節能技術示范工程,推廣高效節能環保工業鍋爐、稀土永磁電機、新能源汽車、半導體照明、廢棄物循環利用等一批成熟適用節能技術、產品和裝備。遴選一批節能減排協同效益突出、產業化前景好的先進技術,推廣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配合)
(二十九)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推進區域、城鎮、園區、用能單位等系統用能和節能。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園區和城市,統籌整合鋼鐵、水泥、電力等高耗能企業的余熱余能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大力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聯網的能源創新,推動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統,鼓勵發展智能家居、智能樓宇、智能小區和智能工廠,推動智能電網、儲能設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電終端協同發展。綜合采取節能減排系統集成技術,推動鍋爐系統、供熱/制冷系統、電機系統、照明系統等優化升級。(省經信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配合)
(三十)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推動綠色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節能減排產品的檢測認證服務機制。鼓勵建立節能減排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驗室等科研平臺基地建設,推動節能減排科研機構科技資源開發共享。推薦山西省重點節能低碳技術列入國家推廣目錄。加快引進節能環保新技術、新裝備,推動山西節能減排先進技術裝備“走出去”。(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等配合)
八、完善節能減排支持政策
(三十一)完善價格收費政策。加快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健全價格形成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嚴禁各地擅自違規出臺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嚴格落實水泥、電解鋁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促進節能降耗;繼續實施并完善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加強運行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環保電價政策的行為。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加快完善天然氣價格改革步伐,逐步放開非居民終端銷售價格。完善居民階梯電價(煤改電除外)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階梯氣價(煤改氣除外)、水價制度、供熱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研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行業排污費征收范圍。推進環境保護費改稅,實施環境保護稅法。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原則,合理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應低于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經達到最低收費標準但尚未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應當結合污染防治形勢等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加大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經信委、省水利廳、山西能監辦等配合)
(三十二)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推廣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落實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繼續推進資源稅改革,逐步擴大征收范圍。繼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配合)
(三十三)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給予大力支持。健全市場化綠色信貸擔保機制,對于使用綠色信貸的項目單位,可按規定申請財政貼息支持。推動銀行自律組織逐步建立銀行綠色評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支持以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推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研究設立綠色發展基金,鼓勵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設立節能環保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通過資本市場融資,鼓勵綠色信貸資產、節能減排項目應收賬款證券化。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積極推動綠色金融領域合作。(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山西證監局等牽頭)
九、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四)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健全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探索碳排放權交易,2017年啟動山西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探索用能權交易機制。通過實施排污許可制,落實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開展排污權交易。(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
(三十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節能服務產業市場,推行節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費用托管型、節能量保證型、融資租賃等多種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帶動形成技術研發、產品和裝備制造、工程設計和咨詢服務一體化的節能服務產業鏈條。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級政府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依托山西省節能服務產業協會,打造“一站式”節能服務和咨詢平臺,推進市場對接。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培育一批節能量審核、能源審計、能耗監測等第三方機構。(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山西銀監局、山西證監局等配合)
(三十六)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在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行、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鼓勵設立第三方治理項目引導基金,解決第三方治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開展第三方治理試點,建立以效付費機制。提升環境服務供給水平與質量。到2020年,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營、工業園區第三方治理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體制改革基本完成,涌現出一批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綜合信用好、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環境服務公司。(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牽頭,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配合)
(三十七)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科學、有序、節約、智能用電,實現企業用電全過程數字化、可視化、智能化。建設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推廣電能服務,力爭對年用電量2000萬千瓦時以上的工業企業電能數據采集監測實現全覆蓋。扶持和培育一批電能服務企業,為工業企業提供用電情況診斷、專業優化設計、系統評估評價等服務。強化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鼓勵電力用戶進行用電設備技術改造,淘汰低效用電設備和工藝,優化用電方式。加強儲能和智能電網建設,增強電網調峰和需求側響應能力。(省經信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配合)
十、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十八)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各級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定期公布各市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按季度發布各市節能預警信息,約談目標進度完成滯后的市,及時傳導目標壓力。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建立市報告、省核查、國家審查的減排管理機制,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重點減排工程調試管理,對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減排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市縣及時預警。(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統計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理局等配合)
(三十九)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建立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節能指標管理,健全能耗總量和強度目標責任分解和考核機制。各市要根據省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節能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考核一級的工作機制;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地區承擔更多減排任務。(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配合)
(四十)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建立以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減排考核制度。各市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雙控”工作負總責。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級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級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省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市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驕p少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必要時列入環境保護督查范圍。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以適當的方式給予表彰獎勵。(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配合)
十一、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四十一)健全節能環保地方法規標準。全面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工業節能管理辦法》《節能監察辦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等國家出臺的節能相關法律法規。加快修訂完善節能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相關制度,推動修訂《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健全節能標準體系,推進地方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能源消費統計、企業能源計量和監測等制度。適時修訂《山西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以立法推動工作薄弱領域的環境保護,以操作性強、條款細化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推動整體工作水平的提升。加強山西地方環保標準的制定,逐步制定污染行業的地方排放標準。(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法制辦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配合)
(四十二)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配合)
(四十三)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
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提高政府節能管理服務水平和行政效能。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創新監察執法模式,強化日常執法和專項監察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有效發揮節能監察在貫徹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中的作用,推動全社會依法合理科學用能。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完善能源統計指標體系,加強統計人員的工作力量。健全環保監管體制,開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試點,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排放自動在線監測工作。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制定實施節減排培訓計劃,面向政府節能管理部門、用能單位、節能服務機構等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相關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節能業務培訓。(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配合)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降耗
(四十四)倡導全民參與。開展節能宣傳活動,采取召開專題論壇和技術交流等方式,加強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的宣傳,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普及節能科普知識。組織做好每年一度全國節能宣傳周系列活動,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推動節能綠色發展理念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充分調動社會公眾參與節能降耗的積極性,推動全社會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節約就是增加資源的理念,形成人人、事事、時時參與節能的社會氛圍。發展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鼓勵公眾參與節能減排公益行動。(省委宣傳部、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軍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配合)
(四十五)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開展舊衣“零拋棄”活動,方便閑置舊物交換。積極引導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消費,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盡可能選用低揮發性水性涂料和環境友好型材料。加快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鼓勵建立綠色批發市場、節能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閑模式。到2020年,能效標識2級以上的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節能家電市場占有率達到5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牽頭,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軍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配合)
(四十六)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報道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和各種浪費行為。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省委宣傳部、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牽頭,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配合)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高法院,
省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新聞單位。
各民主黨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1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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