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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東環保廳印發《廣東省環境保護廳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巡查督導方案》。根據方案,2017年11月中旬-2018年初,廣東各巡查組將對下轄市巡查空氣質量實況、空氣質量預警預報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情況。全文如下:
關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任學鋒書記、溫國輝市長:
黨的十九大對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進行了全面部署,明確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今年入秋以來,我省受不利氣象條件和污染物排放總量較大影響,空氣質量狀況與2016年同期相比明顯下降。據預測,11-12月氣象擴散條件持續不利,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壓力很大。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確保全省和珠三角區域PM2.5年均濃度持續穩定達標,請貴市全面貫徹落實《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粵府〔2014〕6號)、《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粵辦函〔2017〕471號)和《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粵環〔2017〕14號),深入分析空氣質量問題原因,采取強化控制措施,有效遏制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我廳將于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初進行巡查督導,配合貴市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相關的《廣東省環境保護廳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巡查督導方案》(粵環〔2017〕80號)已印發至貴市環保部門。
感謝您的重視和支持!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7年11月13日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
巡查督導方案
黨的十九大描繪了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宏偉藍圖,對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目標新部署。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確保廣東省及珠三角區域PM2.5年均濃度持續穩定達標,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完成國家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確保今年廣東省空氣質量整體達到國家二級質量標準,明年空氣質量改善開局良好,重點確保珠三角PM2.5年均濃度繼續達到國家二級質量標準,努力扭轉臭氧污染態勢。
督促各地全面落實《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粵府〔2014〕6號)、《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粵辦函〔2017〕471號)和《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粵環〔2017〕14號),完成年度重點工作任務。
二、巡查范圍
省環境保護廳派出10個巡查組開展督導工作,巡查城市為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惠州、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云浮等15個地級以上市。巡查范圍根據各地環境質量狀況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其他各市自行開展巡查督導工作,嚴格落實今年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
三、巡查時間
2017年11月中旬-2018年初,現場巡查時間和周期由各巡查組根據被巡查市的空氣質量實況、空氣質量預警預報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情況確定。
四、巡查內容
(一)今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總體落實情況。
(二)重點巡查空氣質量國控站點周邊污染源管理情況。
(三)電廠、水泥、陶瓷、玻璃等重點行業監管情況。
(四)道路和工地揚塵污染控制情況,灑水頻次落實情況。
(五)露天焚燒控制情況。
(六)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落實情況。
(七)黃標車淘汰任務落實情況。
(八)黑煙車、渣土車及重型柴油車等高排放車輛專項整治情況。
(九)2017-2018年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督查中涉氣問題的整改情況。
五、巡查人員安排
(一)廣州組。
組長:陳文韜
成員:蔡慧華(聯絡員)、王少林、張茜、陳慶泰。
(二)深圳、惠州組。
組長:區宇波
成員:夏鐘文、江明(聯絡員)、曾鋒。
(三)珠海、中山組。
組長:王彥剛
成員:魏育逢、莊延娟(聯絡員)、劉劍筠。
(四)佛山組。
組長:張瑞鳳
成員:徐宇波(聯絡員)、許凡、沈會山、莫家樂。
(五)韶關、清遠組。
組長:李新科
成員:王舒曼(聯絡員)、周國強、謝峻銘。
(六)東莞組。
組長:言斌顯
成員:凌志藝、鄭劉進(聯絡員)、羅恩榮。
(七)江門、陽江組。
組長:黃惠
成員:王標、鄭剛星、李寶智(聯絡員)、李楠。
(八)湛江、茂名組。
組長:汪永紅
成員:黎敏(聯絡員)、張濤、王克亮、唐喜斌。
(九)肇慶組。
組長:李智廣
成員:熊立、王順強(聯絡員)、曾志宏。
(十)云浮組。
組長:呂鳳林
成員:李亞男、許技科(聯絡員)、趙濤。
(各巡查組人員的聯系方式附后)
六、巡查要求
(一)全面了解情況。
巡查組通過聽取匯報、調閱資料等方式對被巡查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二)現場檢查。
根據被巡查市重點任務、重點監管企業清單,抽查落實情況,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線索,遞交當地環保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執法監測等工作。
(三)反饋意見。
巡查組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在巡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形成巡查意見,督促各地盡快整改到位。各地應建立問題清單,對問題要確保整改落實,逐一銷號。巡查組每周將工作簡報報省環境保護廳領導和大氣處。
七、巡查資料清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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