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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發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自動監控系統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詳情如下: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促進環保技術裝備發展,規范江蘇省污水處理廠污染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的建設工作,統一江蘇省污水處理廠污染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的性能與功能指標,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自動監控系統的組成、技術要求、治理設施運行狀況的判定、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監測數據的合理性判定、技術驗收和日常運行管理。
本文件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附錄D為縮略語附錄。
本文件由XXXX(單位)組織制定。
本文件起草單位: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由XXXX(單位)XXXXXX(時間)批準。
本文件自從XXXXXX(時間)起實施。
本文件由XXX(單位)解釋。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自動監控系統技術規范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的組成、技術指南、焚燒系統運行狀況的判定、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監測數據的合理性判定、技術驗收和日常運行管理。
本文件適用于江蘇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摻加生活垃圾質量超過入爐(窯)物料總質量30%的工業窯爐以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專用焚燒爐可參照本技術指南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1-2020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T 13306 標牌
GB/T 18268.1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電磁兼容性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HJ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
HJ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212 污染物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477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數據采集傳輸儀技術要求
HJ991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鍋爐
DL/T 5136 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設計技術規程
CJJ 128 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與安全技術標準
DL/T 5137 電測量及電能計量裝置設計技術規程(附條文說明)
IEC 60875-5-104 遠動設備及系統 第5-104部分傳輸規約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煙氣治理 flue gas treatment
應用物理或化學等方法,去除排放煙氣中的固體顆粒和其它有毒性物質,使其達到排放標準。
3.2
煙氣治理設施 flue gas treatment equipments
用于治理排放廢氣中污染物所需設備、裝置等,統稱為煙氣治理設施。
3.3
標準狀態下的干煙氣 dry flue gas of standard conditions
溫度為273K,壓力在101.3KPa條件下不含水氣的煙氣。
注:本文件中的污染物質量濃度均為標準狀態下的干煙氣濃度
3.4
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 process monitoring system(簡稱PMS)
由垃圾焚燒廠的自動監測設備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組成。
自動監測設備安裝在垃圾焚燒廠現場,包括用于連續監控監測污染物排放的儀器、流量(速)計、采樣裝置、生產或治理設施運行記錄儀、數據采集傳輸儀(以下簡稱數采儀)、煙氣參數或爐膛溫度等運行參數的監測設備、視頻監控或污染物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等儀表和傳感器設備。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通過通信傳輸線路與現場端自動監測設備聯網,包括用于對垃圾焚燒廠實施自動監控的信息管理平臺、計算機機房硬件等設備。
3.5
排放過程(工況)監控 process monitoring
工藝設計,對影響煙氣排放的污染源的生產設施、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的關鍵參數,包括 藝參數(如:流量、溫度、含氧量、壓力、pH值、逃逸氨等)和電氣參數(電流、電壓、頻率、轉速)進行的監測;結合企業生產工藝和末端監測數據,全面監控企業的生產設施和治理設施的運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量情況,判定煙氣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和可接受性。
3.6
數據采集傳輸儀 data acquisition and transmission instrument
采集各種類型監控儀器儀表的數據,完成數據存儲及與上位機數據傳輸通訊功能的單片機、工控機、嵌入式計算機、可編程自動化控制器或可編程控制器等。
3.7
單向隔離器 unidirectional isolator
為保證企業生產安全,杜絕因為數據逆向傳輸而造成安全風險,在中控系統與工況數據采集傳輸儀之間安裝的、用于實現數據單向傳輸的安全隔離設備。
3.8
工況數據采集傳輸儀 process data acquisition and transmission instrument
通過單向隔離器從中控系統采集高頻工況數據,完成數據存儲及與上位機數據傳輸通訊功能的片機、工控機、嵌入式計算機、可編程自動化控制器或可編程控制器等。
3.9
排放預測監測系統 predictive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用過程參數和其他參數確定污染物的濃度或排放速率的系統。通過公式轉換,圖形或計算機程序處理測量參數,用于和排放限值或標準進行比較。
3.10
煙氣連續監測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連續的、實時的或按照工藝設計的要求監測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和參數(溫度、壓力、流速等)。
3.11
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簡稱CEMS)
連續測定固定污染源顆粒物和(或)氣態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所需要的采樣、樣品調節、分析和提供永久記錄或過程參數的全部設備。
3.12
數據標記 data marker
垃圾焚燒廠利用“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系統企業端”(以下簡稱企業端)等工具,按照本規則對每臺焚燒爐工況、自動監測異常進行標記的操作。
3.13
爐膛溫度 furnace temperature
爐膛溫度是指鍋爐爐膛內火焰或熱煙氣的溫度,以焚燒爐爐膛內熱電偶測量溫度的5分鐘平均值計,即焚燒爐爐膛內中部和上部兩個斷面各自熱電偶測量溫度中位數算術平均值的5分鐘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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