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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印發《上海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全文如下: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上海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區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2年)》有關要求,扎實做好2020年度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我局制訂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
上海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堅戰、藍天保衛戰的決戰之年。為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圓滿完成“十三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扎實做好2020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特制訂本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確保完成國家和本市大氣環境質量控制目標,2020年本市PM2.5年均濃度穩定達標,并力爭進一步下降,各區PM2.5年均濃度達到或優于2019年,空氣質量優良率(AQI)達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二、工作措施
(一)鞏固深化工業源大氣污染治理
1. 開展新一輪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深化治理。深入查補短板,強化源頭防控、落實全過程管理,采取分行業“菜單式”治理任務對照模式,鞏固上一輪VOCs綜合治理成效,實現精準、科學治污。創新試行“協議減排”,鼓勵企業開展高于現行法規標準要求的治理措施,力爭出臺配套補貼政策,研究編制工業涂裝行業和儲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20年底前完成本市20%重點VOCs排放企業深化治理工作。
2. 全面完成中小燃油燃氣鍋爐提標改造。按照《上海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繼續推進中小燃油燃氣鍋爐提標改造,鼓勵燃油鍋爐實施“油改氣”“油改電”,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1185臺)。
3. 扎實推進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按照國家和本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到2020年完善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管理體系,提升本市工業爐窯設備和污染治理水平,年底前完成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66臺,淘汰17臺,深度治理24臺,實現工業爐窯穩定達標排放。
4. 強化重點企業大氣污染治理。
督促本市重點企業繼續加大大氣污染治理力度,按照“一廠一策、分步實施”原則,制定并實施年度治理計劃。
寶鋼股份嚴格落實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力爭70%左右產能完成改造。鼓勵企業加快研究推進高爐-轉爐長流程生產工藝轉型為電爐短流程工藝,完成三、四號燒結機超低排放改造,實現70噸低壓鍋爐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寶武特冶完成電渣熱處理爐超低排放;寶武炭材完成煤精廠廢水池廢氣收集改造項目。
高橋石化全面完成29個柴油、重油儲罐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項目,完成泄漏檢測與修復不可達點的在線監測,完成丁苯橡膠裝置尾氣治理項目;上海石化推進污染嚴重、服役時間長的生產裝置和管道系統升級改造,推進延遲焦化等高污染工序替代轉型;上海賽科完成乙烯裝置廢堿液儲罐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
上汽集團、上海華普、上海申龍等整車制造企業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上汽大眾汽車三廠年底前完成水性工藝油漆車間建設,投產后原溶劑型油漆車間逐步停產拆除。
中船滬東長興造船完成2條鋼材預處理流水線和2間涂裝跨間VOCs治理設施改造;振華長興分公司完成鋼結構車間焊接煙塵治理;外高橋造船完成4間涂裝間VOCs治理設備改造。
(二)重點強化移動源執法監管
5. 進一步提高新車準入排放標準。按照國家要求,城市車輛(公交車、郵政車、環衛車)提前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并力爭全面提前實施重型柴油車國6b排放標準。
6. 加強新車排放監管。在生產、銷售環節加強對新生產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對在本市生產的主要車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覆蓋全部生產企業;結合國家提供車型系族清單,進一步加大在本市銷售車型系族的抽檢力度,特別是各類柴油車及2019年路檢發現超標的品牌車型。
7. 加強在用車監管力度。加快推進國五及以上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督促柴油車超過20輛的重點企業完善車輛維護、燃料和車用尿素添加使用臺賬,秋冬季期間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于35萬輛,2020年底前累計建成10個機動車排氣遙感監測點位。
8. 加大高污染車輛淘汰力度。嚴格落實國三柴油貨車擴大限行和配套報廢補貼政策,加快推進國三柴油車淘汰力度,力爭年內淘汰國三柴油車不少于2萬輛。
9. 強化新生產銷售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按計劃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對在本市生產的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覆蓋全部生產企業;結合國家提供發動機和機械系族清單,進一步加大在本市銷售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系族的抽檢力度。
10. 加強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嚴格落實市政府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要求,加快國二及以下老舊機械的淘汰,積極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柴油機尾氣達標治理和新能源機械替代工作,秋冬季期間每月對進入禁止使用區作業的工程機械監督抽查率達到50%以上。
11. 推進移動源信息平臺建設。積極推進機動車智慧監管平臺的建設,整合現有各類移動源管理平臺,推進移動源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切實提升移動源信息化監管水平。
12. 啟動移動源地方立法研究工作。明確各部門對于移動源的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移動源監管體系和制度設計,編寫移動源立法工作方案,推動移動源管理地方立法工作。
(三)持續做好面源大氣污染防治
13. 進一步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加強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長效管理,確保油氣回收設施正常使用。2020年力爭完成年銷售汽油量大于2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333家),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14. 深化汽修行業大氣污染治理。制定汽修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推廣低VOCs含量產品在汽修行業的應用,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分涂料。
15. 持續做好易揚塵堆場的無組織排放治理。完善更新散貨堆場、碼頭等易揚塵堆場的無組織排放管理臺賬,并完成治理36家。
16. 深化餐飲油煙治理。研究修訂《上海市飲食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推行餐飲油煙在線監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完成治理411家。
(四)深化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17. 推進大氣標準一體化。涉VOCs重點行業加嚴排放控制,推進區域統一控制要求。在長三角區域探索港口實施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區的可行性。
18. 推進執法聯動和數據共享。建立區域執法互督互學長效工作機制,在內河船舶、柴油貨車方面嘗試開展區域聯動執法。探索搭建移動源監管數據互聯互通平臺。
(五)其他
19. 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按照國家要求落實全國碳排放交易系統和交易機構建設,組織開展納入全國和本市碳交易市場企業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國低碳日”宣傳工作。
20. 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淘汰管理。依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完善保護臭氧層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做好2020年ODS數據統計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行為,執法總隊、各區生態環境局、自貿區支隊等部門結合年度備案,做好涉ODS企業現場檢查。
21. 做好環境噪聲管理工作。修訂出臺《上海市聲環境功能區劃》;繼續加強建筑工地夜間施工監管;繼續做好重大考試護考工作;創建和復查安靜居住小區。
三、監管要求
22. 工業源三監聯動,確保治理成效。以監測、監管和監察為主題,重點圍繞年度任務,包括工業源VOCs綜合治理、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和生物質燃料鍋爐治理等,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確保全面達標。
23. 移動源多部門聯合,創新工作機制。各區生態環境局重點圍繞柴油貨車治理攻堅行動計劃組織開展柴油貨車尾氣排放聯合執法檢查,油品和尿素專項整治行動,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執法行動。有條件的區可與公安、市場監管、經濟信息化、綠化市容、住建等相關部門創新移動源聯合監管模式,逐步在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油品監管方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1)建立常態化在用車路檢和入戶檢查工作機制。完善環保檢測-公安處罰工作機制,結合重點入滬道口、重點道路、重點區域建設常設聯合檢查點,開展柴油貨車尾氣排放聯合執法檢查,建立超標車告知督促維修制度,建立未按時完成維修、復檢車輛查處制度,建立黑名單制度和重點監管對象名錄。加快固定式遙感監測、冒黑煙抓拍等技術應用和推廣,推進高污染車輛電子取證和執法機制建設。
(2)對物流、運輸企業開展全覆蓋排摸,對企業自備加油站和流動加油罐車開展全覆蓋檢查,油品抽測率不低于10%。加強油品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對部分具備條件柴油車的油品和尿素質量進行抽檢,2020年底前分別完成抽測200個樣品。
(3)完善機動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形成檢測-維修-復檢的閉環管理。完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屬地化監管機制,建立排放檢驗視頻抽查機制,自7月起每周視頻抽查不低于50輛次,并覆蓋轄區內全部排放檢驗機構,兼顧汽油車和柴油車,并與初檢和日常監督抽測超標車、外省市登記車輛、運營5年以上老舊柴油車等四類監管車輛的抽測相結合。結合視頻抽查,有針對性地開展排放檢驗機構的現場檢查,嚴厲打擊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行為,全年對轄區內檢驗機構的現場檢查要求全覆蓋。
(4)深化重點區域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檢查。全年對本市建成區內的施工工地、物流園區以及港口、碼頭、機場、鐵流貨場、高排放禁止使用區等重點區域有計劃地進行全覆蓋檢查,機械抽測比例不少于全市申報量的5%。研究建立覆蓋生產、銷售新機械不符合排放標準要求的生產、銷售企業,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超標問題突出的生產企業、使用單位的黑名單制度。
24. 重污染天氣應對與重大活動保障。
(1)修訂《上海市空氣重污染專項應急預案》,并向社會公布。2020年9月底前更新空氣重污染應急減排措施清單,確保黃、橙、紅三級空氣重污染預警下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減排量達到國家要求。
(2)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按照國家要求,結合重大活動保障工作,提前開展政企協商,4月底完成分類管控工作方案編制,切實保障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2020年9月底前各區完成子方案編制并按計劃推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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