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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號)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9〕25號),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專項治理,持續改善全省環境空氣質量,依據國家《“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VOCs排放控制有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及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堅持源頭控制、過程管理、末端治理和強化減排相結合的全方位綜合治理原則,大力推進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深入開展涉VOCs重點行業提標改造工作,持續進行VOCs整治專項執法檢查,逐步推廣VOCs在線監測設施建設,全面建成VOCs綜合防控體系,大幅減少VOCs排放總量。
(二)工作目標。2019年6月底前,全省石油化學、石油煉制、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化工、制藥等工業企業,全面完成VOCs污染治理;8月底前,全省石油化學、石油煉制企業完成VOCs深度治理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治理;12月底前,省轄市建成區全面淘汰開啟式干洗機。石油煉制企業VOCs排放全面達到《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石油化學企業VOCs排放全面達到《石油化學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其他行業VOCs排放全面達到《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要求。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石油煉制、石油化學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2019年8月底前,全省石油煉制、石油化學企業全面完成VOCs深度治理和LDAR(泄漏檢測與修復)治理。有機液體儲罐應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的浮頂罐或安裝頂空聯通置換油氣回收裝置的拱頂罐。有機液體裝卸采取全密閉、液下裝載等方式,并使用具備油氣回收接口的運輸車輛。強化廢水處理系統等逸散廢氣收集治理,廢水集輸、儲存、處理處置過程中高濃度VOCs逸散環節應采用密閉收集措施,并回收利用,難以回收的應安裝高效治理設施。加強有組織工藝廢氣治理,工藝弛放氣、酸性水罐工藝尾氣、氧化尾氣、重整催化劑再生尾氣等工藝廢氣優先回收利用,難以利用的,應送火炬系統處理,或采用催化焚燒、熱力焚燒等銷毀措施。非正常工況排放的有機廢氣送火炬系統處理。石油煉制企業VOCs排放全面達到《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2015)》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石油化學企業VOCs排放全面達 到 《 石 油 化 學 行 業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GB31571-2015)》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二)推進化工、醫藥行業綜合治理。強化源頭控制,嚴格過程管理,推廣采用先進的干燥、固液分離及真空設備,以連續、自動、密閉生產工藝替代間歇式、敞開式生產工藝,并采取停工退料等措施,加強非正常工況的過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在涉及VOCs排放環節安裝集氣罩或密閉式負壓收集裝置,采取回收或焚燒等方式進行治理。參照石化行業VOCs治理要求,全面推進化工企業設備動靜密封點、儲存、裝卸、廢水系統、有組織工藝廢氣和非正常工況等源項整治?,F代煤化工行業全面實施LDAR(泄漏檢測與修復)治理,制藥、農藥、煉焦、涂料、油墨、膠粘劑、染料等行業逐步推廣LDAR(泄漏檢測與修復)治理工作。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應進行收集治理,低濃度有機廢氣或惡臭氣體采用低溫等離子體技術、UV光催化氧化技術、活性炭吸附技術等兩種或兩種以上組合工藝,禁止使用單一吸附、催化氧化等處理技術。
(三)推進印刷行業綜合整治。推廣使用柔版印刷、膠版印刷等低排放印刷方式。對油墨、膠黏劑等有機原輔材料調配和使用等環節,要采取車間環境負壓改造、安裝高效集氣裝置等措施,加強廢氣收集,有機廢氣收集率達到70%以上,在烘干環節,采取循環風烘干技術,減少廢氣排放,收集的廢氣要采取回收、焚燒等末端治理措施進行凈化處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低濃度有機廢氣或惡臭氣體采用低溫等離子體技術、UV光催化氧化技術、活性炭吸附技術等兩種或兩種以上組合工藝,禁止使用單一吸附、催化氧化等處理技術。
(四)推進工業涂裝整治升級。改進涂裝工藝,提高涂著效率,金屬件涂裝行業推廣使用3C1B(三涂一烘)或2C1B(兩涂一烘)等緊湊型涂裝工藝,采用內外板全自動、靜電噴涂技術,噴漆房、烘干室配置密閉收集系統。平面木質家具制造行業,推廣使用自動噴涂或輥涂等先進工藝技術。加強末端治理,噴漆、流平和烘干等生產環節應處于全封閉車間內,并配備高效有機廢氣收集系統,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80%,其中整車制造企業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90%。整車制造企業收集的有機廢氣需采用蓄熱式焚燒(RTO)處理方式,其他企業低濃度有機廢氣或惡臭氣體采用低溫等離子體技術、UV光催化氧化技術、活性炭吸附技術等兩種或兩種以上組合工藝,禁止使用單一吸附、催化氧化等處理技術。
(五)推動汽修行業VOCs治理。推廣采用靜電噴涂等高涂著效率的涂裝工藝,噴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藝操作應置于噴烤漆房內,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噴槍應密閉清洗,產生的VOCs廢氣集中收集并導入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低濃度有機廢氣或惡臭氣體采用低溫等離子體技術、UV光催化氧化技術、活性炭吸附技術等兩種或兩種以上組合工藝,禁止使用單一吸附、催化氧化等處理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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