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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就網民咨詢進行答疑,詳情如下:
網民咨詢:《江蘇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單排放口VOCs排放設計小時廢氣排放量1萬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業,安裝VOCs自動監測設備。這對監測設備有要求嗎?是采用FID還是PIG形式?對于VOC排放很小的危廢庫廢氣在線采用什么方式?
辦理回復:
1.關于監測設備的要求。《江蘇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蘇環發〔2021〕3號)第十條明確了排污單位建設自動監測監控設備及其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的要求,包括:產品適用性檢測的要求、產品信息登記備案的要求、設備安裝調試的要求等。
2.關于VOCs監測儀器方法。目前固定污染源VOCs的表征,不同標準有不同的要求,一般以非甲烷總烴為主,也有部分標準以苯系物為主。您咨詢的為化工企業,應當以非甲烷總烴表征VOCs,在選擇VOCs自動監測設備時,需按照《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規范》(DB32/3944-2020)和《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1013-2018)的要求選用合適的監測設備。DB32/3944-2020明確“本標準適用于采用氫火焰離子檢測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因此,在安裝非甲烷總烴在線監測儀器時需要按照標準選用FID方法的儀器。
3.關于VOCs排放較小的廢氣在線監測方法。低濃度VOCs固定污染源,其在線監測儀器的方法及設備要求與高濃度VOCs固定污染源的要求相同,具體選用儀器時,需要根據實際排放濃度情況選擇合適量程范圍的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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