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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蘇省率先實施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于2020年6月30日發布《關于實施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江蘇省全面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附錄A“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實施范圍為省內涉及VOCs無組織排放的現有企業及新建企業。
做法有什么意義?
首創性
通過與生態環境部相關部門對接獲悉,發布通告實施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這在全國生態環境系統還是第一家。
針對性
江蘇省VOCs排放總量高,無組織排放對臭氧污染貢獻大。對嚴格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切實減少VOCs排放有很強的針對性。
實操性
為便于各級有效監管,明確了監控點設置、監測方法和標準限值要求,可操作性比較強。
什么是無組織排放?
無組織排放是指,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包括開放式作業場所逸散,以及通過縫隙、通風口、敞開門窗和類似開口(孔)的排放等。VOCs的易揮發特性,決定了其無組織逸散較多。研究表明,60%以上的VOCs排放來自無組織逸散。
通告發布的背景?
生態環境部于2019年5月24日發布了《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要求企業在VOCs物料儲存、輸送、使用、處置等環節實施全過程控制,并落實原料替代、工藝設備更新升級和控制技術提升改造等要求。2020年7月1日,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按照該標準的規定執行。
為強化VOCs綜合治理,嚴格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切實減少VOCs排放,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通告,在全省范圍內實施標準附錄A“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
實施后有哪些變化?
實施前,在企業邊界及周邊(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法定邊界。若難以確定法定邊界,則指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實際占地邊界)進行VOCs監控。
傳統無組織排放控制方式:廠界監控
缺點:無組織排放控制的有效性差
- 廠區布局
- 生產工況
- 氣象條件
- 周邊污染源干擾(責任界定)
- 監測方法復雜(HJ/T55-2000)
實施后,在車間外或露天操作工位旁進行廠區內VOCs排放監控。
監控點位置:
對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進行監控時,在廠房門窗或通風口、其他開口(孔)等排放口外1m,距離地面1.5m以上位置處進行行監測。
若廠房不完整(如有頂無圍墻),則在操作工位下風向1m,距離地面1.5m以上位置處進行監測。
廠區內代表點
- 企業廠房門窗、屋頂、氣樓等排放口處
- 儲罐罐頂
- 廢水液面上方10cm
- 車間門窗或生產裝置外1m處等
監測方法及標準限值:
廠區內NMHC任何1小時平均濃度的監測采用HJ604、HJ1012規定的方法,以連續1小時采樣獲取平均值,或在1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采集3-4個樣品計平均值。監控點NMHC任何1小時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的監控濃度限值為6mg/m3。
廠區內NMHC任意一次濃度值的監測,按便攜式監測儀器相關規定執行。采用便攜監測儀器監測NMHC任何一次濃度值不得超過20mg/m3(首次給出一次濃度最大值)。
來源:廳大氣環境處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加強對VOCs 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生態環境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2019年5月24日聯合發布《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要求企業在VOCs物料儲存、輸送、使用、處置等環節實施全過程控制,并落實原料替代、工藝設備更新升級和控制技術提升改造等措施。標準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新建企業執行時間為2019年7月1日,現有企業為2020年7月1日。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二、環保課堂“企”問我答之GB 37822
什么是無組織排放?
答: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包括開放式作業場所逸散,以及通過縫隙、通風口、敞開門窗和類似開口(孔)的排放等。研究表明,60%以上的VOCs排放來自無組織逸散。
標準中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什么?
答: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有關規定確定的有機化合物。在表征VOCs排放情況時,根據行業特征和環境管理要求,可采用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s)、非甲烷總烴(NMHC)作為污染物控制標準。
VOCs物料指哪些?
答:指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渣、液)等。
廠區污染物VOCs無組織排放監測要求是什么?
答: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訂監測方案,對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邊環境質量的影響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并公布監測結果。
新建企業和現有企業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的要求,按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對于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設施以及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的VOCs排放,監測采樣和測定方法按相關規定執行。對于儲罐呼吸排氣等排放強度周期性波動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監測時段應涵蓋其排放強度大的時段。
對于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的VOCs排放,監測采樣和測定方法按相關規定執行,采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儀(以甲烷或丙烷為校準氣體)。對于循環冷卻水中總有機碳(TOC),測定方法按相關規定執行。
企業邊界及周邊VOCs監測按相關規定執行。
企業邊界如何確定?
答:企業邊界指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法定邊界。若難以確定法定邊界,則指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實際占地邊界。
VOCs 物料儲存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是什么?
答: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中。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物料儲罐應密封良好。
VOCs 物料轉移和輸送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是什么?
答: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態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罐車。粉狀、粒狀VOCs物料應采用氣力輸送設備、管狀帶式輸送機、螺旋輸送機等密閉輸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閉的包裝袋、容器或罐車進行物料轉移。揮發性有機液體應采用底部裝載方式;若采用頂部浸沒式裝載,出料管口距離槽(罐)底部高度應小于200 mm。
工藝過程 VOCs 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是什么?
答: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粉狀、粒狀VOCs物料應采用氣力輸送方式或采用密閉固體投料器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VOCs物料卸(出、放)料過程應密閉,卸料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反應期間,反應設備的進料口、出料口、檢修口、攪拌口、觀察孔等開口(孔)在不操作時應保持密閉。以上情形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反應設備進料置換廢氣、揮發排氣、反應尾氣等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設備與管線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是什么?
答:企業中載有氣態VOCs物料、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的密封點≥2000個,應定期按照要求頻次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設備與管線組件包括:泵、壓縮機、攪拌器(機)、閥門、開口閥或開口管線、法蘭及其他連接件、泄壓設備、取樣連接系統以及其他密封設備。在工藝和安全許可的條件下,泄壓設備泄放的氣體應接入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
敞開液面 VOCs 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是什么?
答:集輸系統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與環境空氣隔離的措施或采用溝渠輸送,若敞開液面上方100 mm處VOCs檢測濃度≥200 umol/mol,應加蓋密閉,接入口和排出口采取與環境空氣隔離的措施。含VOCs廢水儲存和處理設施敞開液面上方100mm處VOCs檢測濃度≥200umol/mol,應采用浮動頂蓋或采用固定頂蓋,收集廢氣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等其他等效措施。對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每6個月對流經換熱器進口和出口的循環冷卻水中的總有機碳(TOC)濃度進行檢測,若出口濃度大于進口濃度10%,則認定發生了泄漏,應按相關規定立即修復與記錄。
VOCs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要求是什么?
答: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 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企業廠區內及周邊污染監控要求是什么?
答:企業邊界及周邊VOCs監控要求執行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或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規定。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需要,對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狀況進行監控,具體實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確定。
超標與違法行為的判定與處罰分別是什么?
答:超標:對于有組織排放,采用手工監測或在線監測時,按照監測規范要求測得的任意1小時平均濃度值超過本標準規定的限值,判定為超標。對于企業邊界及周邊地區,采用手工監測或在線監測時,按照監測規范要求測得的任意1小時平均濃度值超過本標準規定的限值,判定為超標。
違法行為:企業未遵守本標準規定的措施性控制要求,屬于違法行為,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于設備與管線組件VOCs泄漏控制,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屬于違法行為,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企業密封點數量超過2000個(含),但未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的;
-未按規定的頻次、時間進行泄漏檢測與修復的;
-現場隨機抽查,在檢測不超過100個密封點的情況下,發現有2個以上(不含)不在修復期內的密封點出現可見泄漏現象或超過泄漏認定濃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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